上一页 | 1 |
/1页
go

主题:人民银行为楼市发文

发表于2016-11-05
标签:住房 房地产金融 房地产金融市场 人民银行 房地产调控 

11月3日,为切实贯彻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要求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住房信贷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发挥行业自律在房地产金融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了《关于切实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精神,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的决议》,进一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金融市场秩序。

  决议要求各商业银行切实强化自律管理,加强依法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公平竞争意识,继续严格落实“沪九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全面贯彻“沪六条”调控要求,自觉抵制扰乱市场秩序、突破政策规定的行为。决议重点强调,要继续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强化对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审慎评估借款人家庭偿债能力,严禁变相规避调控政策和住房信贷管理规定。决议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切实防止信贷等各类资金,尤其是理财资金违规进入土地市场。

  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于上海自贸区改革初期,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监督指导下的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律协调机制,曾为平稳有序实现自贸区小额外币利率市场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上海市房地产金融调控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调控要求,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下,今年3月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协商确定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方案,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严格的限贷政策。二是通过“政策宣讲、沟通联动、不断补充实施细则、加强举报和惩戒”等工作机制,在统一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执行标准,规范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中介业务合作,防范“首付贷”等房地产市场场外配资加杠杆行为,维护住房金融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有效督促了商业银行全面贯彻落实好上海市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

转自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5/nw4411/u21aw1172817.html

发表于2016-11-07

上海楼市还是要收紧

上一页 | 1 |
/1页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