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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每日话题7.2】暴雨车库进水、房屋漏水 物业该不该赔?

发表于2015-07-02





【今日话引】

        每年雨季,上海小区车库被淹、房屋漏水事故多发,业主与物管方屡屡发生纠纷,物业多以不可抗力因素为由,逃避自己的责任。那么,暴雨车库进水、房屋漏水 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呢?


【案例回放】

        近日,一场大雨之后,上海一个高档住宅小区车库进水,业主存放在车库内的轿车被淹。业主认为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应担责。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却认为,小区的排水设施并无缺陷,车库进水含有不可抗力因素;物业管理仅对小区内的公共物业进行管理,个人车库属于个人财产,不是物业管理范围;业主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对其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


【不可抗力】

 司法实践中,不可抗力问题需要分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只有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而仍不能预见,才具备不可抗力的主观条件,如果当事人可以预见,而因为疏忽大意或者其他原因没有预见,则不可构成不可抗力;另一方面,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也就是事件的发生不能为当事人的意见所左右,如果事件的发生能够避免,或者虽然不能避免但是可以克服,也不构成不可抗力。


【分析】
  案件中,天降大雨作为一种天气现象固然不可避免,但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降雨是可以预见的,其危害后果也并非不可避免,因此不构成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小区车库被淹主要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小区本身地势低洼,车库比较容易进水;其二,开发商前期车库排水系统没有做好;其三,物业公司没有对灾害做预估预防,未能及时通知业主并处理灾情。
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平时应对地下车库的挡水、排水、防渗漏等方面做好相应的防范,并在险情发生时,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排水措施。同时,在险情无法排除时,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通知业主将财物移出,从而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因此作为本案的次要责任人,物业公司也应适当承担责任。


【今日话题】

       关于房屋存在的不可抗力因素,你认为有哪些呢?

  



发表于2015-07-02

这车库里的东西应该都没有了吧!

发表于2015-07-02

这算个毛线的不可抗力呀。

发表于2015-07-02

物业不看天气预报的哇  车库进水  没淹到他家的车 不然叫的比业主还凶呢

发表于2015-07-02

肯定是排水系统有问题,随便下点儿雨就淹了

发表于2015-07-02

这种暴雨应该算是的吧

发表于2015-07-02

额,图上那个是真的么。。。。这种排水系统肯定有问题啊

发表于2015-07-02

这个小区的排水系统这么差,上面稍微搞点遮挡的也不至于这样啊!

发表于2015-07-02
妞忸,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每日话题7.2】暴雨车库进水、房屋漏水 物业该不该赔?”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7-03

真不知道是怎么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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