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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补税买房”被叫停,逼楼盘想出“延期买房”来应对……

发表于2011-07-28

昨天是“沪新四条”发布的首日,外地购房者“补税买房”被叫停,由于目前市场外地客比例已经很低,所以影响面不很大。

不过,房产商也已有对策。有售楼处称可以先签合同和交付首付款,等到购房者能够提供连续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税单再履行其余手续,而房价则按照签约时的价格来定。

缴税未满一年有应对措施

根据“沪新四条”的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日期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的规定,补缴的不予认可。

记者昨天以购房者身份随机询问了网上房地产上显示近期在售的楼盘,称自己目前只缴了八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现在去补缴的话能否买房,大部分销售人员都肯定地回答:“不能。”

不过,有些楼盘却已经有了应对措施。位于浦东周浦某楼盘的销售人员说:“你可以先签好买房合同,首付款到位,等到4个月后个税缴纳满一年了,再拿着材料去做预告登记,办理银行贷款等业务。”该销售人员坚称,即便延迟办理手续,无论今后房价涨跌,还是会按照合同上标明的价格来执行。

昨天下午,记者在嘉定某新盘售楼处看到,大厅内有十几组买房客户正在签约,不断有业务员拿着合同向资深专案经理请教,其中就有缴纳个税未满1年的情况。销售人员坦承,碰到这类情况,只能劝购房者先不要签,可以提交一份“延期申请”,“延期申请”中注明现在的价格和折扣优惠。等到购房者纳税记录满足要求以后,再正式签约。

有市场人士认为,这种等几个月再办理的方法看似打“擦边球”,不过由于还未明确界定,所以最好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发表于2011-07-28
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也说明了KFS急需钱??就连首付款都拿来充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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