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合同上规定是7月10日交房,实际通知交房时间晚了41天,合同上规定毎天万分之四违约金,地产开发商找借口不付违约金,看来业主们要联合起来,把不讲诚伩的开发商告上法庭,由此拖延交房日期由开发商负责。同意,我也有同感,望开发商不要玩小聪明了
- 发表于2011-09-16
- 发表于2011-09-16
- 发表于2011-09-18
售楼处通告:关于绅园延期交房,先声明下,是由于市政规划的原因,使我们小区的污水管道处理延迟,现在我们已经向政府提出申请,让其出具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通告己几天过去了,‘让其出具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怎么还未公布?我想这种文件政府相关部门不会乱开的,即使是开后门搞来的,有没有法律效果?业主们自会有识别能力。望开发商给一个准确答复日期。
- 发表于2011-09-18
售楼处通告:关于绅园延期交房,先声明下,是由于市政规划的原因,使我们小区的污水管道处理延迟,现在我们已经向政府提出申请,让其出具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通告己几天过去了,‘让其出具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怎么还未公布?我想这种文件政府相关部门不会乱开的,即使是开后门搞来的,有没有法律效果?业主们自会有识别能力。望开发商给一个准确答复日期。
通告己几天过去了,‘让其出具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怎么还未公布?我想这种文件政府相关部门不会乱开的,即使是开后门搞来的,有没有法律效果?业主们自会有识别能力。望开发商给一个准确答复日期。
- 发表于2011-09-18
- 发表于2011-09-18
- 发表于2011-09-21
- 发表于2011-09-21
你不会是托吧?如是业主麻烦告诉我们大家房号,我们才相信你,
绿色环保通道不合格,这是开发商失误,,由此造成不按期交房,怎么会由业主买单呢?现在看来业主是不大好骗了,又想办法到政府去攻关,我们相信当地政府一般没这么大胆量会出一份文件:由于开发商失误由业主负责,退后一步你攻关成功,难道业主们就不会联合起来拿起法律武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