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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业主李伟琪围堵私扣他人车辆已近2周,涉嫌勒索钱财,请大家帮忙解决

发表于2016-09-24

强烈要求李伟琪停止占用公共通道,围堵他人车辆,涉嫌勒索钱财

 

事情的经过:

2016910日下午,本人开车进入小区,因地面已没有停车位子,进入了小区地下车库。发现黑色奥迪A6L(沪B900H2)左边有一空间,地面没有黄色车位划线,且没有禁停标志,在确认不影响过往进出车辆和划线车位车主停车的情况下,停放于此空位处,并留下联系电话。

2016911日接到李伟琪(傲星汽车租赁公司法人)先生电话,说我停车的地方是他的私人车位让我离开,同时物业管理员工刁先生也上门通知本人离开。在与上门的刁先生面对面交谈中,本人被告之我所停放的地方是地下车库的公共通道,让我们离开时,考虑到已是傍晚时分,重新找车位停放困难,当即未同意离开,并答应明天征求物业经理的意见,这里的公共位置是否可以允许停放。

2016912日下午4点左右,物业打电话通知我说,物业管理处经与业委会、居委会、业主商议,这里是不能停车的,让我离开,并说已要求李伟琪业主恢复车位的原状,这个公共通道今后不能再停放任何车辆。我答复了物业,下班后即来挪车,预计在晚8点左右。

但晚上到家后准备去挪车时,被物业管理人员告之我的车已挪不走了,因为已被李伟琪业主用三辆车堵住,在得知当天下午李伟琪动手打伤了物业管理人员,现场还有他带的人后,考虑到李伟琪有暴力倾向,为自身的人身安全,没有去现场挪车。

车辆被堵,同时轮胎被放气并被铁链条锁上,无法遵从物业的指令离开,我采取了很多积极的措施,多次报110,要求警方出面协助解决,同时也与业主李伟琪商谈,希望尽快解决占道行为。在警方介入情况下,先后于917日和921日与业主李伟琪当面沟通。我对自已私自进入地下车库,侵害了地库业主利益的行为表示道歉,但同时也要求李伟琪停止围堵,但李伟琪开出漫天要价的条件却让我实在难以接受,他以每小时40元、一天960元要求我支付他停车费,收费从910日进入开始计算,至到他放我的车出去那天止,也就是说在被围堵无法挪车期间也要我支付他停车费,917要求支付7680元,到921日这天商谈时,又变成了11520元。不支付这笔钱,他就继续围堵,不让离开。这样的漫天要价让我实在无法承受!

我对自已私自进入地下车库的行为表示道歉,但对李伟琪围堵损坏他人车辆,涉嫌勒索钱财的行为无比愤慨!请全体业主帮助共同呼吁阻止此类恶性事件的继续漫延,敦促小区物业采取必要的措施清理恶性占道!

 

                                    瑞虹二期业主张生

                                    201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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