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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沪出台餐饮添加剂公示细则 牛肉膏等属复合调味料

发表于2011-05-30

市食药监局消息,上海地方餐饮服务单位的添加剂公示细则正式公布。相关部门6月1号前将开展大规模的执法检查,针对各个火锅店的底料公示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市食药监局公布的《通知》规定,餐饮服务单位自行加工配置的火锅底料、调味料、饮料均属于“自制”产品范围,需要向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并进行公示。

《通知》还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签上应有“食品添加剂”、“香精”、“色素”等添加剂名称或类别字样。嫩肉粉、牛肉膏等属于复合调味料,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

发表于2011-06-08
看过,的确不错。谢谢楼主
发表于2011-06-08
再关注ing 非常谢谢楼主,顶一下
发表于2011-06-09
我见过的最好的帖子了,谢谢楼主
发表于2011-06-09
不错,顶的人不多啊,快点继续
发表于2011-06-09
我喜欢啊,请继续 支持你
发表于2011-06-09
一起交流!楼主给咱们提供机会了
发表于2011-06-10
交流贴,继续努力发好帖
发表于2011-06-10
佩服你,能发这么好的帖子,厉害
发表于2011-06-10
呵呵你真厉害,佩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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