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小心恶人周勇财

发表于2013-12-03

周勇财租住我一个朋友的房子,他租房时说只有一个人住,后来说一个同学临时住个把月,我朋友就只先收了他一个人的水电费。可他同学一住就是7个多月,我朋友看反正前面也没收他同学的水电费,为了方便结算,干脆退房时一起收好了。

因为一个人一个月水电费要150左右,到周勇财退房的时候,他的1000块钱押金扣除他同学应补的水电费,基本上已经扣完了。周勇财一看押金没有退了,就把我朋友的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都给砸了,连灯管、镜子这种小东西都不放过,还偷走了我朋友的电磁炉。

朋友们,以后遇到周勇财这个恶人,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千万不要把房子租给他,以防我朋友的悲剧在大家身上重演。

为了让大家对周勇财进行防范,我把他的信息公布如下:周勇财,男,江西人,大专文化,身份证号:36252519901115091x,电话:18721954959.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