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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本小区西广场西南角的竹林小道,道西端仅剩的竹林,今天被人差不多砍光了。

发表于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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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照片中身穿兰衣服者就是砍竹人。照片左下角是昨天还没来得及砍的竹。

第二张照片上部的录色是昨天尚没有砍的竹。

第三张照片是今天拍的,昨天的余竹巳不見了。

第四张照片是被砍下来的竹。

昨天报警后来了一个保安,路上又砸到3个保安,可是都没有与砍竹者近身,就回去了,只说认识他。我认为至少应上前止制他,並暂扣斧子等砍筏工具,就不会发生今天继续砍筏的现象。

(竹堆上方的竹子是昨天剩余的,今天就不复存在了)。


发表于2017-03-30

本小区保安无执法权,但是对毁录行为应勇敢地上前阻止,暂扣毁录工具,(就象乱晒衣被暂扣绳子一样)並保护现场。立刻打110,让正规警察来处理。约十年前,我亲历市中心一居民小区,对锯掉自已住所围墙外2棵棕榈树的居民,警察开来警车,对他教育並罚款200元。(每棵100元)。

发表于2017-04-01

这样的人太无耻了。

发表于201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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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到上海辰山植物园,看见一片翠绿的竹林。触景生情,联想到本小区被个别业主自说自话在公共录地砍掉的竹林,要是不砍掉,小区建成十多年,这片100米長2~3米宽面积内栽种的竹子,也该成林,成为小区内一景。

现在毎当经过小区内这块区域,只看到稀疏的几根幸存的竹子,破坏者真是作孽!

寄语新一届业委会,能恢复这个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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