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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成员数为多少最合适?

发表于2011-09-07

有关物业法律、法规规定业委会成员由5到15人组成。

在已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小区运行的实际效果来看,为了真正能够表示全体业主的利益诉求,业委会成员数最好在至少9人或9人以上。并且以自荐方式产生侯选人,通过演讲最终由全体业主表决产生业委会成员最好。

原因是:1、只要开发商、物业公司、居委会稍稍操纵一下,安插几个代表他们利益的业主进入业委会就已经占了多数,整体上就已经不能真正代表大多数业主们的意思了。2、业委会成员少了,只要其中稍微几个被他们买通或威胁而被搞定(这是很容易的事),如果这几个为他们说话或不敢表达业主意思而弃权,业委会成员多数就已经不会为业主们说话了,其性质就已经发生了变化。3、如果业委会成员在9人或9人以上,就比较不容易被搞定,才可能真正代表大多数业主的意思。

发表于20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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