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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1年兵役登记明起开始。。。

发表于2011-08-14
2011年度兵役登记通告。通告要求,凡本市户籍,2011年底前满18至22周岁(1989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适龄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有参军意愿、尚未办理预征手续、年底前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可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报名预征。受理登记的时间为8月15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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