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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绿洲长岛、星俪苑、香岛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召集人投票结果现场唱票统计

发表于2013-06-25

写在前面的话:


(1)各楼楼组长及自愿者们,自5月24日~6月7日发放召集人推荐表以来,你们为了我们小区的集体利益,为了早日成立业委会,放弃了休息,穿梭于各楼内,在这里道一声,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2)以下统计中,并列的选票数有数人,也有的楼组没有产生召集人,我们希望并列选票数的业主除一名是召集人外,其余甘当自愿者。而没有产生召集人的楼组能有志愿者站出来。为了我们小区的明天,我们共同努力!



以下是6月8日就“绿洲长岛•星俪苑•香岛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告示》”在论坛上的发帖链接

http://shbbs.fang.com/1210061900~108/515343655_515343655.htm



6月9日下午1:30点在居委会活动室进行了现场唱票




































发表于2013-06-25
发表于2013-06-25

还是那句话:不按程序办就是乱弹琴!别拿现象“忙”迷惑业主!

 

不要做奴隶,要做主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是依照物权法自己管理自己的财产,用不着局外人指手画脚。

 

小区的“议事规则”大法没有见面、讨论、定论,就“先斩后奏”地胡作为,必然是给小区今后管理无章可循!(至于后补出来的“章”只是少数别有用心人操控之果,不代表广大业主意愿,更是不合法!)

 

为什么2011的这么好的建议不采纳?

附件:2011的《主题:再议“分区自治”!

http://shbbs.fang.com/1210061900~108/515344139_515344139.htm

 “先斩后奏”就是违反程序!“违反程序”就是违法!就是在暗度陈仓、在实施阴谋?是在干违背业主意愿的勾当?

发表于2013-07-01

大家要齐心协力哦,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和安逸的生活环境,感谢那个无私奔波成立为业委会成立奔波于烈日下的业主们,你们辛苦了!支持你们!

发表于2013-07-03
什么东西啊http://www.900730.com
发表于2013-07-08
飘儿0619,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绿洲长岛、星俪苑、香岛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召集人投票结果现场唱票统计”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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