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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质问物业经理冯菁:允许个别人将公共空间改造为私家车位,是何行为?

发表于2014-02-23

是渎职。如果不是那个五号楼业主的亲友,也是拿了人家好处


五号楼西侧那片空地。被人用两棵发财树拦住入口,意思这是我家专用的。这两天更不像话,居然用水泥做成斜坡


警告物业:小区绿地和公共道路及空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无权处理,个别业主也无权占用!


此风不可长。否则大家都可以占地为王,小区成何体统!


那辆黑色奔驰越野车主小心,你在物业包庇下的自私行为已侵犯全体无车位业主利益(那里路边本来都可以停车,挤一挤多停一部没问题),后果自负!


发表于2014-02-25

那块区域是那套房子的唯一入口,确实要考虑下进出的问题

发表于2014-03-04

5号楼的消防通道 难道5号楼的人都麻木不仁?全家性命系于此


这是最后的,因为陆家嘴物业要撤了,3月31日

发表于2014-03-13

陆家嘴物业要撤了吗?怪不得要管理员代收个快递都不愿意,态度恶劣,真是没有职业素养。

发表于2014-03-24

地库的洗车点,估计也是收钱的。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还说是业主自己把车位租赁的。

发表于2014-04-28

这个物业经理就是垃圾,不知道拿了多少好处,

发表于2014-06-17

车位改革势在必行,小区车位本来就是全体业主共同。不是在搞业委会么,搞成了,把车位问题解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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