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表于2012-03-27
- 发表于2012-03-27
本小区搜房认证业主如需要选聘方案(讨论稿)电子版的可以在站内短信留言。
- 发表于2012-03-27
- 发表于2012-03-28
先让物业公布停车费,广告费等公益性收入。
而且,你们这种物业选聘,能把衡昌选下去么?
你们的主任就是个奸细。
- 发表于2012-04-16
主任这次是要把衡昌给选下去,呵呵
不过哦,新来的会怎么样??????
看看发的选票吧
记得上次物业改选,不发表意见的视同同意 衡昌 留任
这次, 不发表意见的视同 同意解除与衡昌的 合同
知道区别了吧
玩文字游戏
所以业委会才是小区脏乱差的根源
- 发表于2012-04-17
大家看看居委发的南风报吧,阿拉小区上月环境综合得分75,这月81,本街道共28个居民区,我们得到第25名。各位吐血吧,比以前七、八十年代的老公房还差!
上海浦东新区光鸿苑业主委员会?xml:namespace>
关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光鸿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
业委会)研究拟订《上海浦东新区光鸿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以下简称选聘方案),为完善选聘方案,现以公告形式(附选聘方案)征求业主意见,请广大业主集思广益积极献计献策。
1.业主如有新的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一周内,可以书面方式投入业委会联系箱(8弄34号门口);如口头表述,可在业委会接待来访时间联系。
业委会接待业主来访时间为:周四、六,下午二时至四时;地点:临沂路8弄34号202室。
如业主需要索取《选聘方案》的,凭业主有效证件在业委会接待时间联系。
2. 为做好本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业委会决定吸收10名左右业主与居委会代表,共同参与选聘工作的全流程。本着业主自愿原则,可以自荐、推荐向业委会提出申请。届时,业委会将根据小区业主分布区域,结合报名先后公示具体名单。
特此公告。
光鸿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xml:namespace>201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