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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何开具户籍证明

发表于2009-09-09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需要查阅有关户籍材料证明《居民户口簿》未记载的有关事项,以及因《居民户口簿》遗失后需要证明《居民户口簿》所记载的相关户口登记内容的情况。
 
 
      申请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户口、居民身份证(件)报失单》。
发表于2010-03-13
不顶不行 sx m0ull:
发表于2010-04-15
:-)
发表于2010-06-24
雇主责任

受雇后好心帮雇主赶工,结果却因操作不当而受伤致残,起诉雇主的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桃源人钱某的经历告诫务工者们,受雇用工一定注意分清所雇内容,否则吃了亏还得不到法律保障。6月17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钱某的诉讼请求。

2009年7月31日,被告杜某租用黄某的风镐机为其经营的水厂安装水管,同时雇请原告钱某打钻。打钻施工过程中,因突遇暴雨,钱某和开风镐机的黄某一起停工避雨。黄某见雨大无法施工,便离开施工现场办事。临走前,黄某交待钱某,如若自己未及时赶回,便请钱某代为开机,并给钱某简要介绍了风镐机操作规程。雨停后,黄某未及时赶回,钱某为帮雇主加快工程进度,同时也认为风镐机开机操作简单,便自作主张地启动风镐机准备施工。然而由于不懂规范的操作程序,启动风镐机时操作不当,导致右手被开机手柄打伤。后经鉴定,钱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事后杜某支付了钱某医疗费用等共计10600元。然而钱某认为自己是好心帮雇主赶工时受伤,受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47022.11元应该全部由杜某承担。双方协商不成后,钱某遂将杜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钱某在未告知被告杜某的情况下,擅自作主开启风镐机导致自己受伤,事后被告已给予了原告适当补偿。原告钱某开机受伤的行为,不属于被告杜某雇佣的职务行为。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虹口公安分局欧阳路派出所

发表于2010-06-24
裁判要旨

原告在起诉前虽已将房屋卖给他人,但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才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情形下,认定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应为起诉时。

案情

2007年8月7日,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人民政府依高德全申请作出关于高德全和第三人牛宪洲的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决定。高德全不服,向阜新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阜新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0月2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即由于彰武县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答复,亦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撤销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高德全为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多次向县政府提出请求,县政府都未予确认。高德全于2008年9月8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彰武县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裁判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高德全已将房屋卖给他人,且在本案审理期间,有关部门分别办理了该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更名过户手续,现高德全再以与第三人牛宪洲存在土地使用权争议为由诉彰武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已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故裁定驳回高德全的起诉。

高德全不服,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认定高德全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应为起诉时。虽然高德全于2005年7月将房屋卖给他人,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人仍然是高德全。有关部门是在2008年12月为买房人办理的该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更名过户手续,而高德全向一审法院起诉的时间是2008年9月8日,之前,高德全一直向县政府申请确认土地使用权。从这三个时间可以看出,高德全在一审起诉时,仍是房屋所有权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一审法院以高德全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不正确。2009年3月11日,辽宁高院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阜新中院继续审理。阜新中院再次审理期间,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原告撤诉。

评析

一、行政作为类案件中认定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

作为类案件认定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一般应当界定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前或者作出后与之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一般不具有原告资格。但也有特殊的情况,比如,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了原告资格转移的两种情况,即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法人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二、行政不作为类案件中认定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

1.依职权的不作为类案件。认定这类案件的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与行政作为类案件是一致的。比如,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这表明公安机关在以上情况发生时,应当依职权实施救助行为。此时,确定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应当为事实发生时。

2.依申请的不作为类案件。如果按作为类案件认定的标准,依申请的不作为类案件认定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一般应当界定为申请时。但是,此类案件也有其特殊性,如果在提出申请后、起诉前,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此时再赋予原告主体资格根本无法解决原有的问题,同时也会导致诉讼成本的浪费。比如,某人在申请时是房屋所有权人,而在起诉前已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已过户,那么其再以此为由申请确权则不应赋予其原告主体资格。此时,具有申请确权资格的人应该是买房人。因此,笔者认为,依申请的不作为类案件认定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应为起诉时。

三、本案能否认定高德全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高德全起诉前已将房屋卖给他人,但并未过户,而是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才办理的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高德全的原告资格?本案应重点分析以下四个时间点:一是高德全申请确权的时间;二是高德全将诉争房屋出卖的时间;三是高德全起诉的时间;四是有关部门为买房人办理过户等手续的时间。2005年7月,高德全将房屋卖给他人,但由于土地确权的纠纷一直没有解决,因此,双方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是高德全。从2005年开始,高德全一直向有关部门申请确权。2008年9月8日,高德全起诉。2008年12月9日,有关部门为买房人分别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更名过户手续,但是高德全手中还保留着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从这四个时间可以看出,高德全在一审起诉时,仍是法律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属于土地确权纠纷的利害关系人。虽然在高德全起诉后,房屋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并不能以此来否认高德全的诉权。一审法院对原告主体资格的理解不正确,认定本案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时点应该是起诉时。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而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彰武县人民政府为买房人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照作为证据提供给一审法院,不符合该条的规定。退一步讲,即使本案第三人与买房人在房屋产权过户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彰武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也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判决。”或者是驳回高德全的诉讼请求,而不应剥夺高德全的诉权。

 虹口公安分局欧阳路派出所

发表于2010-06-25

5月26日,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医患纠纷案,医院在诊疗中存在不足,赔偿了患者各项经济损失 192640元。

2007年2月4日,患者吴光元因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入住永善县人民医院行内固定术,术后好转出院。2009年6月22日,吴光元到永善县务基卫生院行内固定取出术,术后再次出现骨折。2009年7月20日、8月1日吴光元又到永善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住院治疗期间,永善县务基卫生院垫付医疗费、生活费等共计126640元。吴光元认为第二次到永善县人民医院治疗是由于永善县务基卫生院的医疗过失行为所致,永善县务基卫生院则认为没有违反医疗护理常规,双方发生医疗争议。2010年2月5日,昭通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永善县务基卫生院在为吴光元骨折愈合不良,行内固定物取出术未违反医疗原则,但存在以下不足:对吴光元右股骨骨折愈合不良,取出内固定物术后,防止再次骨折的措施不到位。

在多次协调未果之后,2010年5月12日,吴光元将永善县务基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永善县务基卫生院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06640元。

在审理中,针对医院存在的不足而引发患者吴光元右股骨骨折的实际,承办法官认真分析了双方的诉讼心理,耐心细致地给双方释明法律,整合社会力量,找准时机多角度、多方位给双方做和解工作。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上述赔偿协议。

虹口公安分局欧阳路派出所

发表于2010-06-25
  • 《上海市居住证》针对不同人群分为三类:引进人才类、普通从业类和投靠就读类。 这三类居住证受理审批的途径不同。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主要通过人事部门审批,到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而普通从业人员及投靠就读人员则一般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办理引进人才类居住证的可以享受与上海户籍相同的待遇,不能转为上海户口的
  • 上海户口新政策: 1、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 你看看上面的上海户口新政策是否有符合您母亲情况的,才可以办理申请上海户口
  • 上海户口办理知识 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有一年及以上境外工作或留学经历 10分 2、有三个月及以上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分 3、其它 0分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经核定给予的附加分 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给予的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是指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相应规定,经市人事局核定后可给予5?20分。 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法规有相应规定 5?20分 2、其它 0分 第七条(标准分) 一、暂未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要素累计分值在5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的《居住证》。 二、已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或在本市投资创业的人员,可按要素累计分值分别办理1年、3年、5年有效期的《居住证》: 1、分值在9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任选办理三种有效期的《居住证》; 2、分值在89分以下、7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选择办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 3、分值在69分以下、6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1年有效期的《居住证》。 第八条(本办法的调整) 市人事局根据人才引进宏观调控的需要,及时确定、调整并公布申领6个月、1年、3年和5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条件和标准分。 第九条(附则) 本试行办法自2002年6月15日起实行。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须知 一、 管理部门 市人事局和区(县)人事局 二、受理部门及地点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大木桥路123号)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0号) 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试点区街道受理点 三、受理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 《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 (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 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发改人口〔2004〕018号) 四、受理条件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 五、申领主体 符合以上受理条件的境内人员需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委托聘用单位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六、申请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2、本人的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学历学位证明须经验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个人收入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除居民户口簿外,其余验原件); 4、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单位出具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及其书面证明,验原件); 5、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6、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复印件;申领人父母为本市户籍的,出具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相应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和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已经在沪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的验资报告和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七、申领程序 1、申领人向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市人事局进行审核认定,核定《居住证》有效期限,并由受理部门将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申领人。 3、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像等信息, 缴纳《居住证》工本费,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4、申领人按照《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八、工本费 人民币25元。 九、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为市人事局审核认定期限)。 十、受理时间 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为周一至周五9:00-11:20,13:30-17:00; 2、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30-15:00。 (以上国定节假日除外) 3、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街道受理点见受理点的公告。 十一、咨询电话及网址 1、 64045568*610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 2、 62337506(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  虹口公安分局欧阳路派出所
  • 发表于2010-06-26
    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水平,依据《食品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的规定,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并保证向社会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

    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

    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食品检验人不得与其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

    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申诉和投诉机制,依法处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或者消费者提出的委托检验结论争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资质授予部门举报,资质授予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虹口公安分局欧阳路派出所

    发表于2010-06-26
    所谓“低碳生活(low-carbon life)”。就是把生活作息时间所耗用的能量要尽量减少,从而减低二氧

    化碳的排放量。低碳生活,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是一种生活态度。它给我们提出的是一个愿不愿意和大家共创造低碳生活的问题。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低碳生活,要注意节电、节气、熄灯一小时……从这些点滴做起。除了植树,还有人买运输里程很短的商品,有人坚持爬楼梯,形形色色,有的很有趣,有的不免有些麻烦。但关心全球气候变暖的人们却把减少二氧化碳实实在在地带入了生活转向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戒除以高耗能源为代价的“便利消费”嗜好。“便利”是现代商业营销和消费生活中流行的价值观。不少便利消费方式在人们不经意中浪费着巨大的能源。比如,据制冷技术专家估算,超市电耗70%用于冷柜,而敞开式冷柜电耗比玻璃门冰柜高出20%。由此推算,一家中型超市敞开式冷柜一年多耗约4.8万度电,相当于多耗约19吨标煤,多排放约48吨二氧化碳,多耗约19万升净水。上海约有大中型超市近800家,超市便利店6000家。如果大中型超市普遍采用玻璃门冰柜,顾客购物时只需举手之劳,一年可节电约 4521万度,相当于节省约1.8万吨标煤,减排约4.5万吨二氧化碳。 在中国,年人均CO2排放量2.7吨,但一个城市白领即便只有40平居住面积,开1.6L车上下班,一年乘飞机12次,碳排放量也会在2611千克。由此看来,节能减排势在必行。 如果说保护环境、保护动物、节约能源这些环保理念已成行为准则,低碳生活则更是我们急需建立的绿色生活方式。“低碳生活”虽然是新概念,但提出的却是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老问题,它反映了人类因气候变化而对未来产生的担忧,世界对此问题的共识日益增多。全球变暖等气候问题致使人类不得不考量目前的生态环境。人类意识
    到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出现的过量碳排放是形成气候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因而要减少碳排放就要相应优化和约束某些消费和生产活动。尽管仍有学者对气候变化原因有不同的看法,但由于“低碳生活”理念至少顺应了人类“未雨绸缪”的谨慎原则和追求完美的心理与理想,因此“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低碳生活”理念也就渐渐被世界各国所接受。低碳生活的出现不仅告诉人们,你可以为减碳做些什么,还告诉人们,你可以怎么做。在这种生活方式逐渐兴起的时候,大家开始关心,我今天有没有为减碳做些什么呢? 在北京的八达岭,一个碳汇林林场已经成形。如果你想抵消掉自己的碳排放,可以来这里购买碳汇林或种树。林业碳汇是通过实施造林和森林经营管理、植被恢复等活动,植物叶片中的叶绿体通过光合作用吸收水,土里的无机盐和水分,释放氧气通过筛管把制造的有机物再运送到土里,土里的真菌和细菌再把有机物分解,从而产生物质循环,对于低碳方面来说起到减少空气中二氧化碳的作用。比起少开车、少开空调,购买碳汇林的主意,受到更多人的欢迎。目前,减缓气候变暖的主要措施是减排和增汇。与减排手段相比,林业碳汇措施因其低成本、多效益、易操作,成为减缓气候变暖的重要手段。

    低碳生活的核心内容是低污染,低消耗和低排放。

    虹口公安分局欧阳路派出所

    发表于2013-06-28
    又年轻又英俊哦http://www.suzhouf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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